变卖公告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三沙源12区9-1号楼2单元101室(住宅)及院内半地下自建阳光房,住宅建筑面积123.8㎡、院内自建阳光房18.81㎡。
评估价:896669.00元;变卖价:685952.00元;变卖预缴款:685952.00元;保证金:70000.00元, 增价幅度为3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意事项:
1、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对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的描述主要依据其所提供的《永宁县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查询单》。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最终房屋建筑面积以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房屋建筑面积与《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描述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2、本次拍卖标的仅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具体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间不详,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该房产系房管局备案登记房,未办理产权登记,竞拍成交后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请买受人到相关部门自行咨询;如果不能办理产权证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在竞拍前务必实地看样,一旦作出竞买行为视为对本次拍品现状已完全了解,所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须知,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该标的物是否有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费用均不详,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如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现由被执行人居住。
4、永宁县胜利乡三沙源12区9-1号楼2单元101室(住宅)及院内半地下自建阳光房,院内自建阳光房面积18.81㎡,无产权证,也无备案信息,可能系违障建筑,有拆除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5月15日起至变卖结束止接受咨询(节假日、周末除外),本院已委托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并出具委托手续,由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咨询、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13139593131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
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协助办理,是否能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分了解),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税费及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可能涉及的测绘费用、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备案、过户中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备案、过户时间较长或难以备案、过户,将该风险告知买受人。如不能备案、过户时,买受人可选择放弃购买,我院可将已交竞买款退还买受人,不负责已产生税费的退还,请买受人自行考虑风险。
对拍卖标的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
账号:6228401207121234568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咨询:宁夏锦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139593131
附:
1、 评估报告副本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变卖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30日10时至2024年7月28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标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三沙源12区9-1号楼2单元101室(住宅)及院内半地下自建阳光房,住宅建筑面积123.8㎡、院内自建阳光房18.81㎡。
标的位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三沙源12区9-1号楼2单元101室,四至范围:东临三沙源13区,西临规划路,南临三沙源15区,北临典农河。
标的基本情况:估价对象主体为一幢5层钢混结构建筑物,于2017年建成,南北朝向,估价对象位于1层,建筑面积为123.8㎡,室内层高2.8米、估价对象户型设计为三室二厅一厨二卫(带前后院落)。前院:地面铺地砖、种植区,安装花架及铁艺围栏;后院:地面为水泥地面,安装铁艺围栏;外墙面贴瓷砖,窗户为断桥铝合金窗、入户门安装防盗门。
标的装修状况:客厅地面为铺瓷砖,墙面贴壁纸、顶棚石膏吊顶;卧室地面为铺瓷砖,墙面贴壁纸、顶棚刷乳胶漆贴石膏线;厨房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面砖,顶棚集成吊顶(安装橱柜及吊柜);卫生间地面铺地瓷砖,墙面贴面砖,顶棚集成吊顶,安装坐便器,洗手盆;建筑物所在单元配有步行楼梯、设计为1梯2户,室内水、电、暖(天然气壁挂炉采暖)、气、通讯设施齐全,使用及维护状况良好。
院内自建半地下阳光房:建筑面积为18.81㎡、室内层高约2.8米。室内地面铺拼花地瓷砖、墙面:地下墙面贴木质墙裙、地上墙面夹胶玻璃及塑钢窗;顶棚轻钢架及夹胶玻璃;室内通电。
土地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宗地为永宁县胜利乡三沙源12区9-1号楼2单元101室建筑物分摊土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7.16㎡,具体四至、宗地形状不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4年09月25日,至价值时点剩余土地使用权年期60.73年。
瑕疵告知:永宁县胜利乡三沙源12区9-1号楼2单元101室(住宅)及院内半地下自建阳光房,院内自建阳光房面积18.81㎡,无产权证,也无备案信息,可能系违障建筑,有拆除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使用及维护状况:该房屋现由被执行人居住。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5月2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
账号:6228401207121234568
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协助办理,是否能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分了解),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税费及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费用及可能涉及的测绘费用、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备案、过户中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原因,导致备案、过户时间较长或难以备案、过户,将该风险告知买受人。如不能备案、过户时,买受人可选择放弃购买,我院可将已交竞买款退还买受人,不负责已产生税费的退还,请买受人自行考虑风险。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淘宝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咨询:13139593131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1-5170813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